廉洁文化专刊
2019/07/17
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抓好第一批主题教育
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
近日,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抓好第一批主题教育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探索方法、创新形式,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四项重点措施贯通起来,有机融合、统筹推进。
通知指出,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主题教育的主线,体现到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各方面。学习教育要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中之重贯穿全过程,深学细悟、细照笃行,带着责任学、带着问题学,推动主题教育目标任务的实现。调查研究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边调研边学习边对照检查,在调研中深化理解和感悟,在理论联系实际的过程中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检视问题要自觉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找差距、查短板,在不断深化学习教育和调查研究中,把问题找准查实、把根源剖深析透。整改落实要聚焦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一开始就改起来,把“改”字贯穿始终,真改实改、攻坚克难。通过主题教育,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取得新进步、达到新高度。
通知要求,要扎实抓好学习教育。聚焦主题开展学习,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重要论述来组织学习,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自学为主,静下心、坐下来,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通读相关学习材料,在多思多想、学深悟透,系统全面、融会贯通上下功夫。抓好集中学习研讨,采取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举办读书班等形式,聚焦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重要论述进行研讨交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优良学风,把学习研讨同研究解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和党的建设面临的紧迫问题结合起来,同个人的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结合起来。
通知明确,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调查研究要坚持问题导向,着眼解决实际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把调查研究与履职尽责、完成党中央部署的任务和当前正在做的事情结合起来。调查研究要注重从实际出发,着眼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哪些方面问题突出就聚焦到哪些方面调研,问题出在哪个环节就重点在哪个环节调研。同时,要在深入学习理论和扎实开展调研基础上讲好专题党课,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讲,其他班子成员到所分管领域或基层单位讲。
通知要求,要检视反思突出问题。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广开言路、畅通渠道,真心诚意听取基层党员群众、工作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
党员干部要自觉对表对标,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的突出问题,对照《中国共产党党内重要法规汇编》,对照初心使命,对照人民群众新期待,对照先进典型、身边榜样,结合征求到的意见建议,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同时,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要发扬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认真检视反思,针对工作短板、具体问题,从思想、政治、作风、能力、廉政方面进行深入剖析。
通知明确,要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着力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突出抓好问题整改,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领导班子从检视剖析的问题中,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结合专项整治工作,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中,分别列出几个最突出的、在主题教育期间能够解决的问题,抓紧整改解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切实抓好自身的问题整改,防止只抓下级、不抓自身。
通知强调,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都要做实做好做到位,特别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不能只把自己当作主题教育的领导者、组织者置身于外,不能学归学、说归说、做归做,切实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走过场。(来源:新华网)
@党员干部:“股事”有风险,这些红线莫触犯
证券市场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将其合法财产以合法的方式投资于证券市场,是对国家建设的支持。党员干部可以从事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但是不能违反有关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等为党员干部证券投资行为划出了红线,广大党员干部切记不要有以下行为——
收送有价证券、股权
党纪处分条例第八十八条、八十九条对于违规收送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的行为及其适用处分作出了明确规定,这也是条例最新修订时增加的内容。现实中,这样的案例并不鲜见。比如,深圳市发改委能源与循环经济处原处长李镭“不收现金收股权”,多次利用职务便利帮助公司成功申报政府扶持资金和政府投资项目,事后从有关公司处低价购买原始股或者直接收受干股,并精心设计由行贿人或者家属朋友代持,最终获利数百万元。李镭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
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
一般来说,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本质上属于经商办企业。党纪处分条例第九十四条第一款将其列为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行为,规定了相应处分。近年来查处案例显示,许多落马干部甚至是“大老虎”都存在“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问题,比如四川省原副省长李成云、山东省原副省长季缃绮,另外还有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党委书记、理事长宋文瑄,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徐祖萼,河北省唐山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刘建立,山东省泰安市委原常委、宣传部部长王永征,广州市商务委员会原党组书记、主任肖振宇,等等。
违规在国外投资入股
某些掌握一定职权的党员领导干部,为了规避党和国家关于禁止党员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的政策规定,到国外去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以获取个人利益。比如,绍兴市中医院原院长张居适,在2007年至2015年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违规经商办企业、买卖股票、在国外投资入股等。张居适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内幕交易或者泄露内幕信息
党纪处分条例第九十四条新增了对“利用参与企业重组改制、定向增发、兼并投资、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决策、审批过程中掌握的信息买卖股票”等行为的处分规定,这是从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典型案例中总结出来的。如果构成刑法规定的内幕交易罪、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等的,适用总则中纪法衔接条款处理。截至目前,省部级干部中被以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等罪名提起公诉或者判刑的便有证监会原副主席姚刚、国家安全部原副部长马建、安徽省原副省长陈树隆、安徽省原副省长周春雨、贵州省原副省长王晓光、内蒙古自治区原副主席白向群等多人。
公款或者违规借用资金炒股
有的通过借用本单位的公款,或者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资金,或者借用主管范围内或其他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资金,用以购买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比如,“红通人员”、北京市新闻出版局计划财务处原出纳孙新于2001年7月至2008年1月间,利用职务便利将单位公款人民币2200余万元转入其控制的个人证券账户,用于证券交易,其中人民币1802.72万元未归还。孙新于2008年3月外逃,2015年6月被缉捕并押解回国,后被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两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隐瞒个人持股情况
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严肃的组织纪律。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将个人有关事项当作“隐私”藏着掖着,既不交心,也不交底。比如,2019年1月,河北省保定市纪委监委通报,该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城区水系管理办公室主任冯某某违反组织纪律,在2017、2018年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时,隐瞒本人及其配偶持有基金、股票和投资型保险等情况。冯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特定人群买卖股票
《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明确列出了不能炒股的四类人群:(1)上市公司的主管部门以及上市公司的国有控股单位的主管部门中掌握内幕信息的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买卖上述主管部门所管理的上市公司的股票。(2)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和期货交易所的工作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买卖股票。(3)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任职的,或者在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授予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投资咨询机构、资产评估机构、资信评估机构任职的,该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买卖与上述机构有业务关系的上市公司的股票。(4)掌握内幕信息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离开岗位三个月内,继续受该规定的约束。由于新任职务而掌握内幕信息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任职前已持有的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必须在任职后一个月内作出处理,不得继续持有。(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文字历史
文字的出现,是人类进入文明时代的标志。而中国的文字,更是独一无二的文化创造。每个文字都讲述着一个故事、记录着某种情感,并在时代的变迁中不断丰富着内涵。我们祖先几千年前创造的文字沿用至今,从殷墟甲骨文到今天的汉字,可以看到一条清晰的文明脉络。
每一个字,有筋有骨,有血有肉。透过文字,回溯历史;不忘初心,继续前进。通过“每月一字”,探寻文字的源头活水,讲述文字的故事,感受中华文化的源远流长与丰厚。(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直
《荀子•劝学》中有这样一句话:“木直中绳,輮以为轮,其曲中规。”意思是木材直得可以符合拉直的墨线,用煣的工艺把它弯曲成车轮,那么木材的弯度就合乎圆的标准了。显然,这里判别“木”是否直的标准是拉直的墨线,然而如果没有拉直的墨线,古人又是用什么标准耒判断一个东西是否端直呢?我们一起从“直”字的字形结构中找到问题的答案。
直,是一个会意字,下面是一只眼睛,上面是一条直线,会意为以目视之,视线之直。《说文解字》解释直为:“直,正见也。”可见,“直”的本义为正视、正见,有看一样东西并不回避之意,表示人类的一种行为动作。《左传•襄公七年》中有这样的定义:“正直为正,正曲为直”。直和曲相对,把弯曲的东西加以矫正叫直。由此申出直最常用的义项:不歪斜、不弯曲。有时,它是“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的豪情;有时,它是“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豁达;有时,它是“大鹏一日同风起,抟摇直上九万里”的壮志;有时,它又是“大雪压青松,青松挺且直”的坚韧……随着文字的发展变化,“直”的意义变得丰富起来——为人处世同样讲求一个“直”字。在《尚书》的四德——直、宽、刚、筒(《免典》)、九德——宽、柔、愿、乱、扰、直、简、刚、强(《皋陶谟》)、三德——正直、刚克、柔克(《洪范》)中,“直”字已由原来单纯的外在行为动作转变为一种道德品质和行为规范。
孔子曾多次提到 “直”这一概念,我们最为熟悉的是:“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这里的直是指正直之道。什么是“以直报怨”呢?孔子虽然崇尚“仁爱”,但他所说的仁爱必须基于正直与道义——对于一些无原则的糊里糊涂的爱、无区别地滥施感情,孔子是不赞许的。孟子也常论及“直”字。有人曾问:“何谓浩然之气?”孟子回答:“其为气也,至大至刚,以直养而无害,则塞于天地之间。”孟子认为“浩然之气”是最广大、最刚强不屈的一种气,这是他最珍重的一种人格品质,而它的培养,必须用“直”——正直、公正、坦率的方式。
正直的人生,是可歌可泣的。“亦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犹未悔”,屈原的一身正气化为汨罗江缠绵的江水;“吾不能为五斗米折腰,拳拳事乡里小人邪”,陶渊明的正直气节在百姓心中传为佳话;“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李白的不拘一节题写了
让人欣羨的潇洒传奇;“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李清照虽然在
战乱中遭受诸多不幸,却仍能保有如此博大的胸怀和宏伟的人生目标,这份刚直,敢问世间须眉又有几人可以匹敌?
当然,自然中、生活中,直与曲这两个概念往往相伴而生,各有其动人之处。 有时,人生同样也需要适时的“曲”——它是韩信甘受“胯下之辱”的忍耐,是回旋于李白心头“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的依恋,也是蒲松龄落第之时依然吟唱“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的执着壮志。
人一生中,站在山峰之颠,望雄鹰排云直上蓝天,险峰劲拔刺入苍穹,是一种景致;坐于幽园深谷,看群山重叠环绕,小溪缠绵宛转,是另一种景致;想古今中外为正义为正直而千里奔波,是一种境界;思古往今耒徘徊于眉头心头的情感,又是另一种境界。
直,是一种风范,可以以身为薪,点亮生命,照着他人;曲,亦是一种境界,如海纳百川,有容乃大,柔中含刚。人生当在直曲之间拿捏得当,《老子》中写到的“大真若屈,大巧若拙,大辩若讷”,或许是直与曲的经典状态,正如在暴风雨中顺着风势倾斜着身子的大树,既有适度的忍让与俯就,又葆有了自己的秉直与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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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考核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重要举措,是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促进事业发展的重要抓手。中共中央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对于进一步发挥干部考核的指挥棒、风向标、助推器作用,激励引导广大干部以更好的状态、更实的作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具有重要意义。
一定之规|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注意!
有这些情况,年度考核将与优秀无缘
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结果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