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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公告 | 聚峰谷国际橄榄田园康养度假区项目招商

  • 2022/07/26

一、项目基本情况

四川旅投聚峰谷国际橄榄田园康养度假区(简称“聚峰谷”)项目总规划面积3万亩,总投资50亿元,项目由四川旅投创新公司控股子公司聚峰谷公司和天府橄榄公司共同打造。项目已流转土地面积1万余亩(耕地5400余亩,林地及荒地5000余亩),发展油橄榄产业基地约7500亩,建成油橄榄育苗、加工体验、技术研究于一体的油橄榄全产业链基地与旅游度假区。

金堂县地处成都平原东北部,县境东邻中江县,西连成都市青白江区、龙泉驿区,南靠乐至县、简阳市,北接广汉市、中江县,毗邻国家级经开区淮州新城,距成都市区55公里,天府国际机场75公里,规划中的轨道交通连接成都主城区和天府国际机场,区位条件优良。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气候温和,四季分明,雨量充沛,湿度大,云雾多,平均风速小,无霜期长,具有春来较早、夏长、秋冬短的特点,气候宜人,依托龙泉山核心保护区及沱江核心保护区,水质、空气均达国家标准,全年适宜旅游。项目已完成用地对比与初步选址,项目用地位于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北部天府云顶片区,均在龙泉山三区三线游憩区内,受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核心生态保护区红线限制影响较小。

目前项目已建成橄榄树餐厅、油橄榄主题园、龚家山观景平台、红枫蓝花楹种植基地、登山栈道等休闲观光旅游配套设施。在建设的高端精品民宿半山院子项目计划2023年2月投入运营。


公告1

二、项目招商业态

主要包括国际田园康养度假社区、光影森林商业街区、悬崖酒店+观光索道、新型田园商业街;业态规划包含橄榄主题公园、光影森林公园、山地户外运动、精品酒店、康养度假、商业街区、房车营地、帐篷酒店、特色餐饮、主题游乐。将聚峰谷打造成为集橄榄IP主题公园、森林康养度假、山地户外休闲运动于一体的“国际橄榄田园康养度假区”。


01 旅游观光


主要分为自然景观旅游观光、人文景观旅游观光两大类型。自然景观旅游观光项目,如:主题采摘园、林下种植、田园景观、萌宠乐园、花卉种植等;人文景观旅游观光项目,如:图书馆、文创体验园、婚庆摄影、光影森林等。


02 户外休闲


山地徒步、户外运动、拓展体验,依托龙泉山核心保护区及沱江核心保护区优质的生态自然资源,融入绿道山地车竞赛、房车营地、极限运动、亲子乐园、研学营地、露营基地等多个休闲旅游项目。


03 商业街区


借鉴“袁家村”旅游发展经验,打造以橄榄文创和集百店不重样的地域美食为主,结合民俗风情艺术主题、沉浸式夜游经济、餐饮美食、网红饮品、旅游产品、特色农副产品、文创产品等为一体的特色商业街。


04 康养酒店


龙泉山国际橄榄田园康养度假区的核心项目之一,集度假、休闲、旅居为一体,配套酒店、民宿、农家乐、疗养基地、禅修、野奢帐篷。


公告2

三、项目合作方式

本次招商项目合作模式可为联合投资、企业自投、合作经营、招租、委托经营等方式,具体模式根据各项目情况具体洽谈选择。


四、项目合作要求

(一)企业准入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针对具体合作项目,具有执行该项目的经济实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投资或运营同类项目的成功案例。


(二)企业招商资料

各项目投资单位,需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办理资格审查手续(复印件一式两份并盖公章):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4.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自然人身份证;

5.报名者行业从业经历、经营业绩及相关有效证明资料;

6.相关资质证书、许可证等;

7.投资意向书及相关投资方案。


(三)项目合作流程

各项目投资单位,依照如下招商流程,洽谈项目合作:

1.意向沟通:来电沟通项目投资意向,介绍项目占地、项目组成、投资规模等运营思路;

2.现场考察:投资单位与招商单位电话预约项目考察,带领投资单位,实地考察;

3.提交资料:依照公告所列的招商资料,投资单位将项目建设、运营概念方案递交至招商单位。

4.项目确认招商单位与投资单位洽谈合作细节,并对项目相关合作内容进行谈判,明确投资单位合作意向。

5.方案比选:如招商项目有多个投资单位有合作意向,由招商单位组织方案比选,确定项目工作内容。

6.合作单位确认:按每个项目确定的优化方案,采用竞争性磋商确定合作单位。


(四)运营管理要求

1.所有参与招商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及景区相关制度,服从景区统一管理,所有商业项目必须由景区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管理,不得妨碍、影响景区管理与运作,一切以服务游客为目的,实现共赢。

2.投资单位必须在指定的范围内根据确定的投资项目经营范围、建设、装修、运营方案,不得转包、分包。

3.景区完成建设的项目,未经允许房屋主体结构不容许改变。由于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按原状修复;不予修复的,景区无偿收回项目,投资单位按原价赔偿。

4.项目名称、从业人员服饰,按照行业特点统筹设定,经我公司审核书面批准后实行。

5.水、电、卫生及排污等管理费用,按规定另外收取。

6.投资单位须依法办理营业手续,禁止私搭乱建。


五、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22年7月25日—8月25日。有意向合作方在公告发布后方可报名。

联系人:段女士 13881212525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人民南路18号


公告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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