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旅投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川旅大厦13层及14层部份写字楼出租公告
2021/04/27
编号:LTZY-005
一、 标的基本信息
1、 本次出租标的位于成都市武侯区火车南站西路18号川旅大厦13层及14层部份写字楼。
2、 本次出租标的为一个资产包整体出租。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物编号 | 资产名称 | 资产地址 | 出租面积(㎡) | 房屋现状 | 出租业态 | 面积类型 |
1 | 川旅大厦13层及14层部份写字楼 | 武侯区火车南站西路18号 | 730.49 | 空置 | 写字楼 | 产权证面积 |
注:该资产物业服务公司目前为四川锦宾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写字楼物业费10元/月. ㎡,如后续物业收费有调整以调整后的物业收费为准。
二、 出租方简况
1、 出租方名称:四川省旅投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2、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8MA6C8TMU7U
3、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4、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 注册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55号1栋13层2号
6、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7、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徐林
8、 所属行业:房地产业
9、 经营规模:小型
10、 国资监管机构:省级国资委监管
11、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四川省旅游旅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2、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MA63XT2K67
13、 批准单位名称:四川省旅投创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4、 批准文件类型:党委会会议纪要
15、 批准日期:2020年11月11日
16、 批准文号:旅投创新党委会纪〔2020〕68号
三、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1、 评估机构:四川恒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 评估基准日:2020年11月12日
3、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四川省旅游旅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 核准/备案日期:2021年2月4日
四、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1、 挂牌价格:首年租金43.8294万元。
2、 履约保证金及处置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3、 租金支付方式:按合同约定支付。
4、 租赁期限:6年。
5、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次交易通过四川省旅投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账户结算。
(2)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于成交公示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3)付款期限:
承租方应在中标公示期结束次日,以银行转账方式向出租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免租期结束前15个日历天支付第一期租金。
6、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1)意向承租方应承诺,在承租标的物后按照使用要求充分、合理的利用标的物,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擅自改变标的物现有建筑主体结构。
(2)意向承租方应承诺,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擅自改变租赁标的用途。
(3)意向承租方应承诺,不将承租标的物用作任何形式的抵押。
(4)意向承租方应承诺,在承租标的物后,若需对标的物所属建筑进行装修,需报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装修所涉及的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并保证装修结果符合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的规定和要求。
(5)合同约定终止或解除合同,承租方须注销与租赁标的物相关的一切证照及水电气、网络等账户
(6)承租标的物在租赁期内如遇到政府政策规定的要求或其他不可抗力(其含义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所解释的不可抗力含义为准)因素导致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租赁合同即告终止,租金及其他费用据实计算。如遇上述情况,承租方和出租方均不赔偿对方任何损失。
7、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资信良好的自然人;
(2)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须交纳对应的交易保证金;
(3)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意向承租方还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 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资产转让的提示提醒内容:
(1)本次评估对象为四川省旅投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位于武侯区火车南站西路18号建筑面积共计34,679.89平方米的办公、商业以及车位和四川锦兴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位于武侯区火车南站西路18号建筑面积共计6,802.31平方米的办公及车位于评估基准日2020年11月12日的市场租金。
(2)“川旅大厦”,建成于2015年,框剪结构,外墙装饰为玻璃幕墙,共24层(其中地上建筑物21层,地下3层),商业配备四部电梯、一部货梯,写字楼配备四部客梯;拟公开招租房地产位于一单元1层,商业层高3.6米;其外墙装饰为玻璃幕墙+铝板幕墙墙面,大厅公共装修墙地面贴砖、部分墙面贴砖,其余为乳胶漆,商业内为清水房;车库设有专门的出入口,实行统一管理,水电齐全,保养状况良好,物业由四川锦宾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维护状态良好。
2、 出租用途:用于商业、办公配套使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行业均可。
3、 出租期限:6年
4、 资产现状:空置
5、 免租期:出租标的免租期为5个月,免租期在首年及第二年租赁期执行,具体免交月度由承租方与出租方自行协商。
6、 租金递增方式:《房屋租赁合同》期限内第一、二年度租金为成交价,从第三年度起在上一年度基础上递增4%;以后每两年递增一次。
7、 租金支付方式及时间:
其余租赁年度租金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每季度租金应在上一季度期满前15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
8、 其他费用及承担方式:
(1)该资产物业服务公司目前为四川锦宾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写字楼物业费10元/月. ㎡,如后续物业收费有调整以调整后的物业收费为准。
(2)自承租的交付之日起,承租方应自行按规定时间向有关单位或物业服务公司交纳物业服务费、水、电费(含损耗分摊部份)、通讯费、网络使用费、垃圾处理费、车位费等费用,如有燃气使用需求,由承租方自行向燃气供应方申请供气并承担相关费用。
(3)与承租方生产经营相关的所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4)在租赁期间,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资产租赁合同》未列出项目费用,但与本房屋有关应由承租方承担的费用,由承租方支付。
(5)如以上费用由出租方代收代缴或垫付,则承租方应按出租方要求向出租方缴纳。若逾期支付,承租方应按照欠付金额3‰的标准每日向出租方支付资金占用损失,导致出租方被相关部门收取罚款、滞纳金的,承租方还应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6)承租方在承租期和免租期内产生的装饰装修费、水费、电费、供暖费、物业管理费、通讯、光纤费、垃圾清运费、污水排放费等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意向承租方需特别确认:已充分知晓租赁该房屋所涉及的其他费用的种类、收费标准及其他现实情况,承租后承租方对于装饰装修费、水费、电费、供暖费、物业管理费、通讯、光纤费、垃圾清运费、污水排放费等一切其他费用的范围、收费标准等情况均予以认可,并自愿承担该等费用。
9、 若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承租方应按照欠付租金额5‰
的标准每日向出租方支付资金占用损失,逾期30日以上,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承租方还应当向出租方支付本合同租金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0、 本次出租标的面积结果可能与实际面积不一致,本次出租标的最终以实际现状出租,且不影响本次出租和成交价款。意向承租方需自行实地踏勘出租标的,并充分了解标的有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如意向承租方在出租方报名,则视为已充分知晓并认可出租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意向承租方成功承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11、 房屋的交付、返还及验收
(1)出租方按照物业现状交付承租方,交付物业时物业能满足基本使用,承租方在参与项目竞租时对物业及附属设施的现状与使用成本已完全知晓并认可,双方签订《物业交付确认书》即视为完成物业交付,出租方于承租方签订合同并支付完首期租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房屋交付承租方。
(2)房屋交付以现状移交,意向承租方报名则视为对标的物的权利及物理现状等相关情况及瑕疵全面了解认可,并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所获取的标的物信息不全面、误解等而产生的相应后果。房屋具体交付条件如下:
序号 | 资产名称 | 资产地址 | 出租面积(㎡) | 房屋交付条件 | 面积类型 | |||||
主体结构 | 门窗 | 水 | 电 | 气 | 其他 | |||||
1 | 川旅大厦13层及14层部份写字楼 | 武侯区火车南站西路18号 | 730.49 | 完好 | 完好 | 有 | 有 | 无 | 无 | 产权证面积 |
12、 如本次招租涉及的相关中介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3、 承租方根据需要需对租赁物业进行装修的,装修方案不得影响物业房屋主体框架结构,不得影响其安全性,装修方案须报请出租方备案,根据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需要相关部门备案或审批的,承租方还应当取得上述部门备案或批准后方可进行装修;未满足前述同意、备案、审批条件的,承租方不得自行装修。
14、 其他详见评估报告和《房屋租赁合同》、《安全生产责任书》等。
15、 出租标的查看联系方式:联系人:彭老师,联系电话13550232055。
六、 保证金详细
1、 缴纳保证金:3.7万元
2、 缴纳截止时间:2021年4月29日 17:00:00
3、 缴纳注意事项:缴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不支持现金缴纳
4、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四川省旅投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成都锦城大道支行
账号:1212 6025 7668
5、 处置办法:
(1)意向承租方经我司确认为承租方后,交纳的保证金原则上应首先冲抵其应支付的首期租赁费用;若有余额,依据公告要求或合同等其他相关规定,转为交易价款或其他款项。其他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2)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l 意向承租方经我司确认为承租方后,承租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署交易合同,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l 交易合同生效后,承租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l 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本所损失的;
l 意向承租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l 意向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l 意向承租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l 意向承租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租赁程序的;
l 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l 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一个月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的;
l 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l 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七、 出租信息
1、 出租公告期:自公告之日3个工作日,2021年4月29日上午10:00时进行密封报价。
2、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2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3、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承租方:公告期满后,单个标的只有一家意向承租方报名,则以该意向承租方报价签订租赁协议确定承租人。
4、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以一次性报价的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最高报价为承租成交人。如最高报价两家及以上报价相同,允许进行二次现场报价,填写二次报价函,以较高者为最终成交人。
八、 联系方式
项目咨询联系人:彭晓雯 电话:13550232055
项目报名联系人:赵长丽 电话:18113095696
九、 报价文件格式
详附件
另附:房屋租赁合同样本【附加下载】
四川省旅投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0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川旅大厦13层及14层部份写字楼招租公告及租赁合同样本【附加下载】
川旅大厦13层及14层部份写字楼公开招租项目
报价函
致:四川省旅投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1、根据贵司公开发布的川旅大厦13层及14层部份写字楼出租公告,遵照有关法律、法规,经现场勘察研究后,我方愿意参加本次竞租报价, 以人民币(含税): (大写) 元(RMB¥ 元)(报价为首年租金)的总价,参与本次竞租报价。
2、我方承认公告文件是我方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我方放弃对公告文件有不明和误解的权利。
3、本报价文件自递交你方之日起30天内有效,在此有效期内,全部条款内容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4、我方接受公告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对招租单位确定的开启报价文件时间无异议,招租单位可以在竞租的任何环节拒绝我单位报价文件,责任我单位自负,不向招租单位索赔任何经济损失。
5、除双方另行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公告文件、成交通知书和本报价文件均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6、我方在此声明,所提交的报价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报价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 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四川省旅投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报价人全称)法定代表人 (姓名) 授权 (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谈判报价活动,全权处理谈判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单位全称(公章):
日 期:
附:
授权代表姓名:
职 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传真:
电话:
Email 地址:
另附授权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